上海市杨浦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本资助办法自二零一八年1月1日起实施,政策有效期为5年。申请单位根据在杨浦科技网站“知识产权栏上发布的具体通知内容,进行申报。
一、知识产权创造
(一)国内专利
1.对小微企业获得的第一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总计1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第二件(含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给予4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小微企业每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给予1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2.对大中型企业每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事业单位每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15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3.自发明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第九年至第十2年实缴专利年费50%的费用补贴,每一年每家企事业单位获得此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
(二)国外发明专利
对获得美国和日本政府及欧洲地区授权的第一件发明专利给予5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对获得美国和日本政府及欧洲地区授权的第二件(含以上)发明专利给予20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二、知识产权保护
(一)专利保险
区内申请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将所拥有的专利进行投保并与保险公司签订正式专利保险合同,付清保费后可申请资助金额为实际发生保费金额的50%,投保期限不超过1年,同一企业每一年最高资助不超过5万元。
(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
对依法成立的本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经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知识产权局、园区工作站等委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涉及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并获得委托机构认可成功结案的,依申请,每件给予2000元的后补贴费用,每家机构每一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知识产权管理(贯标)
1.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服务合同后,可申请实际发生合同费用金额50%的资助金额。
2.企业签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后,可申请实际发生(贯标)认证费用50%的资助金额。
3.对同一单位,上述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单位培育
1.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一次性给予2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一次性给予15万的奖励资助。
2.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一次性给予15万的奖励资助。
3.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示范园区一次性给予4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试点园区一次性给予30万的奖励资助。
4.对通过认定的其他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育项目给予不超过40万的奖励资助,对通过验收的其他上海市级知识产权培育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的奖励资助。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与拼多多签约协作
来源:东方财富网上海高标准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快建设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再出新举措。近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拼多多)签署知识产权协作备忘录,将在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申请服务、知识产权侵权第三方认定服务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社会共治三大方面,围绕15项具体工作开展深层次协作,助力上海建成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根据协作备忘录,双方将在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申请服务、知识产权侵权第三方认定服务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社会共治三大方面,围绕15项具体工作开展深层次的协作,双方合力支持平台内经营者申请专利、申请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鼓励其通过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提高商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支持其借助电商平台打造、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合力提升平台内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意识,为平台内经营者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体系提供指导和便利条件;市知识产权局还将支持拼多多建设和完善平台知识产权服务系统,有效提升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力形成知识产权领域的社会共治格局,助力上海建成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