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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江西省九江市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指南,去年晋江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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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江西省九江市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1.在本市行政地域内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具有九江籍或居住证并在九江工作、学习的个人;

3.项目申报是个人的,委托别人办理的必须出具委托书和其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项目申报是企事业单位的,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和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如不是第一专利权人的,需提供其他所有专利权人的委托书。

二、补贴、奖励标准

(一)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二零一八年底授权且未享受资助的、授权公告日为去年度内的发明专利,按照每件5000元标准资助。

(二)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补助

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2万元。

(三)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奖励

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四)专利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

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贷款,根据评估价值和融资额度每个项目补贴2万元评估费用。

三、申报项目

(一)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申报条件:二零一八年底授权且未享受资助的、授权公告日为去年度内的发明专利。

2.申报资料:

(1)《九江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金申报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经办人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二人以上的,须提供所有共同专利权人的相应个人身份证明和办理资助申报事宜的委托书;

(4)个人申请资助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企事业单位申请资助需提交《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九江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补助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1)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较为健全。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2)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较为完善。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建立了企业员工知识产权奖励和培训制度;

(3)知识产权量多质高。培育的企业去年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0件以上,且所有发明专利申请均已缴纳申请费用。

2.申报资料:

(1)《九江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表》;

(2)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和专利概况。内容包含企业概况、保密制度建设情况、企业专利申请、专利实施及实施效益等;

(3)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及缴纳申请费的发票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奖励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在去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符合申报范围要求即可申请相应的奖励金。

2.申报资料:

(1)《九江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书》;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专利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项目

1.申报条件:

(1)依法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无形资产的企业;

(2)企业获授权的无形资产并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市场潜力较大,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经济效益良好;

(3)企业经营期在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具备良好信用记录,同时,未在九江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曝光,公布违规信息,并列入政府补贴限制清单名录;

(4)用于质押的专利权有效期尚存年限在3年以上,不存在纠纷,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

(5)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正式生效,并已履行还款义务。

2.申报资料:

(1)《九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3)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副本)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质押登记证明复印件;

(5)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及借据复印件。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申报资料先报与辖区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由各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盖章。

四、项目的受理、审核与上报

(一)受理

1.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审核、汇总。

2.年度申报资助资金的截止日期为去年12月25日(请务必于上述截止日期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没有按照规定提交所需资料的;

(2)重要信息填写不全的:如专利号、收款人户名、账号、联络人和联络电话等填写不详,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户名等信息填写不准确,申报人名称与银行户名不一致或者申报人姓名与个人身份证明不一致等;

(3)字迹不清楚或涂改的申报资料;

(4)弄虚作假或重复申报的;

(5)专利权有争议的。

(二)审核

受理人员应对申请资助的类型、申请资助专利的信息以及申请资助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初审人、审核人栏签字。

(三)汇总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审核通过的汇总表纸质资料及电子版汇总至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管理科。

五、申报要求

申报人须提供正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提供账号有误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的责任自负。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地址: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管理科(九江市十里大道109号502办公室)。

联络人:张文华、张迅源

联络电话:8220346

邮 箱:641648079@qq.com

去年晋江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指南

一、奖励对象

去年1月1日至去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专利奖励项目:

(一)授权专利资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境外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被列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三)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国家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

(四)在我市新设立且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并为晋江产业服务1年以上的);为我市企业代理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在我市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

(五)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助,同一贷款项目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财政性补助的,不再享受本贴息补助。

(六)对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业进行奖励;

(七)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

(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被授予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的;

(九)新授权发明专利在3年内进行实际运用奖励;

(十)专利技术交易奖励(同科技局的科技成果交易奖励不得重复申请)

推动知识产权认证工作。列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列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奖励4万元,认证后通过第1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通过第2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列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的,奖励5万元,被授予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的,再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认定的工信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

推进专利保护工作。对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该专利在3年内进行实际运用(自主使用或许可我市其它企业使用等)每件奖励4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0.3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0.15万元,同一企业同1年度奖励最高30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最高10万元,同1个专利权人同1年度奖励最高10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最高5万元。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后对专利权人资助:职务申请人的,奖励1万元/件,非职务申请人的,奖励0.5万元/件,同一企业或个人每一年最高奖励10件;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对专利权人资助:获得美国、日本、英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5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1万元/件,每件发明专利奖励总额最高10万元。受奖励专利不再享受《晋江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对新设立且在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并为晋江产业服务1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专利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为我市企业代理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每件奖励300元,每一年度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申报方式和时限

(一)授权专利资助申报

1.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于今年12月25日-2021年5月5日期间登录晋江市授权专利奖励网上申报系统(http://jjipo.jinjiang.gov.cn/f)进行申报,逾期申请或者逾期未能补全申报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单位未申请注册的,应先上网申请注册单位信息,待申请注册通过后,再填报奖励申请。个人身份证、暂住证均必须上传正反两面;证件过期、单位信息不完整的、弄虚作假的,将不予受理。

3.已在晋江市授权专利奖励网上申报系统申请注册的企业(或个人)应自行核对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暂住证、银行帐号、电话号码等申请注册信息,若有变动请及时上传最新证件,并确保通讯畅通(包含短信接收),银行账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4.个人鉴权:以前未曾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鉴权或鉴权事项有发生变更的个人申报授权专利奖励者应在平台上申报并审核通过后,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系统自动生成的《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专利申请奖励用户鉴权信息表》到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办理身份鉴权。身份证、银行卡复印格式详见附件10。

(二)其他类别鼓励扶持政策申报

1、申报方法:网络邮箱与书面资料相结合;

2.申报期限:今年12月25日-2021年3月25日。

3.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请先将申请表传至qq邮箱:759470287@qq.com,后将申报资料送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初审后待市场监督管理局短信通知后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资料原件提交指定窗口,市场监督管理局收件后复审。

4.申报需提交资料。

(1)奖励对象(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1份具体申报资料参照《专利奖励申报资料及相关资料说明》:

(2).提交资料样板、说明、申报表以及他附件可从(http://jjipo.jinjiang.gov.cn/f)下载。联络人: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联络电话:0595-8568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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