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之专利年费
浅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之专利年费
外观专利申请经过形式审查后,会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授权通知书,通知缴纳证书费和年费,在交费后才会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上文所说的年费是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当年的年费。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成功后,为了维持专利权,每一年都必须按时缴纳年费,那么外观设计专利年费是多少呢?
专利申请小秘诀:嫌专利申请过程太慢?你能够提交专利加快审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年费根据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年份不同也有所不同。
第1-3年的年费为600元/年;
第4-5年的年费为900元/年;
第6-8年的年费为1200元;
第9-10年的年费为2000元/年。
假如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能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一部分收费: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其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申请费减之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如下:
第1-3年的年费为180元/年;
第4-5年的年费为270元/年;
第6-8年的年费为360元;
第9-10年的年费为600元/年。
专利权人应当依据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內补缴,同时还要缴纳金额为年费的25%的滞纳金;期满未缴纳的,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日起,其专利权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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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条件
浅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条件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观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此规定说明了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应用在产品上的,该产品必须有一定的形状。外观设计既包含产品本身的造型设计,也包含产品上的图案和色彩的设计。
假如发明创造符合下面的条件,能够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创造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该发明创造没有违反国家知产代理师、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该发明创造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并没有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可用工业的方法生产和复制。
专利法尽管没有明文规定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专利法却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所谓不相同是指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能够认为这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新颖性的要求。从实质上而言"不相同"就能够视为是判断外观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标准。
所谓不相近似是指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公知公用的外观设计相比,该外观设计有显著的特征,以致专业美工设计人员不能容易地从现有技术中演变出来。因此这里"不相近似"能够理解为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创造性的要求。
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实用性,专利法中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其中,适于工业上应用,能够认为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实用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