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新技术企业协办〔2018〕1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按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常见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注册成立1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凡2015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至2018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转变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新技术企业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企业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5月10日、6月8日和7月13日,将按要求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资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资料。
(二)网上申报
1.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址:https://www.jstec.com.cn)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资料提交系统”,进行申请注册登记(已申请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申请注册),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申请注册机构提交。科技部门负责对其申请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申请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辅助资料提交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并通过网络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2.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申请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申请注册登记表》,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申请注册机构提交(已申请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申请注册)。同时,将《企业申请注册登记表》纸质资料一份报送所在地科技局,科技部门负责对其申请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申请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提交资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仅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资料提交系统”校验的有效知识产权,才能填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确保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资料提交系统”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
3.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并在书脊上标明企业名称,具体要求见附件1,并将上述资料扫描生成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辅助资料提交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申报资料须清晰完整,同时,将扫描生成的电子版申报资料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资料提交至所属区科技部门。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资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企业在申报资料完成后,须对申报资料进行自查,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审查表》(附件5),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将盖章件(包含电子稿)与申报资料同时报送。
四、报送纸质资料
企业的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含《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审查表》)和申报资料光盘(一式两份,用记号笔标明企业名称)于规定时间前报送到各区主管部门(各区提交申报资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区通知为准),各主管部门填写《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与企业申报资料统一报送到市科委委托受理单位——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为提高申报资料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把握认定条件和标准,各区主管部门应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认真辅导企业组织申报资料,并负责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查。
南京市科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络人:濮少杰
联络电话:68786257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徐亭婷周进屠强
联络电话:833779338367748783677485
联络地址:南京科技中心6号门617室
附件:1、申报资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2、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3、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
4、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
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审查表
6、企业信用承诺书
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9、企业近3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10、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
11、201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
12、中介机构声明
关于组织申报去年度授权发明专利奖励补助的通知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玉市监知﹝2020﹞11号
关于组织申报去年度授权发明专利奖励补助的通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根据《关于进1步加强“三强一制造建设加快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9】11号)的相关规定,现就申报去年度授权发明专利奖励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奖励标准
1、申报对象及相关要求
申报对象为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被授予专利权的本行政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具体时间以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
申报奖励补助的国内发明专利必须在去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提供的玉环市有效发明专利名单内。新授权的发明专利如已迁出玉环属地的不予奖励补助。
2、奖励标准
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企业,每件奖励3万元;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事业单位或个人,每件奖励2万元;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的企业或个人,每件奖励5万元,同一专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获得国外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1000元。
二、申报资料及申报方式
1、相关企业或个人登录玉环市财政资金云平台上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请先申请注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防发生页面错误)
(玉环市财政资金云平台网址)
2、填写专利补助资金申报表。
3、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企业的必须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国外专利申请奖励时除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翻译件外,还需填写专利证书等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5、云平台上申报成功后必须打印申报资料加盖公章后,送达或邮寄至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3办公室(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97号市场监督管理局203办公室)
申报时间:今年6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络人:陈静
联络电话:81717716 87235630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