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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商标有什么特点,高铁CRH商标被撤销(商标被撤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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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商标有什么特点

一件高品质商标有什么特点?俗话说的好,美好的事物都是有共通性的,那么高品质商标的共通性是什么呢?企业易注册商标网顾问总结了一些高品质商标的特点,下面与大家进行分享。一件高品质商标,起码应具备5个方面的条件:显著的标记性、巧妙的象征性、广泛的适应性、宣传的便利性和高度的艺术性。

高品质商标有什么特点?

一、显著的标记性。商标要简、标记性强,与别人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要有显著的区别,使人一看就懂,过目不忘;

二、巧妙的象征性。商标既不能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以及它特点,也不能带有夸大宣传或欺骗性,但商标也不能远离商品的根本属性;

三、广泛的适应性。商标的名称或图形,要适应各个国家的商标法律、消费者的心理、各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还要适应在各种场合(如包装装潢,各种广告媒体,放大、缩小、空心、立体)中使用等。如某一商标正常使用时还过得去,但因某种必须缩小使用时,由于商标图样中大小占比失调,致使原来的小字被缩小成不能辨认的一条模糊的细线,这种商标就不能称之为好商标;

四、宣传的便利性。一件好的商标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应当便于呼叫、便于书写、便于结合巧妙的语言作为广告主句进行广告宣传,由此可知,狂草汉字不便于书写和记忆,单独的图形,不便于呼叫及进行广告宣传,故不适于作为商标单独使用;

五、高度的艺术性。商标的造型要优美、新奇动人、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才能给消费对象一种艺术美的享受,才能使标有该商标的商品有很好的购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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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CRH商标被撤销

来源:北京日报在每一辆高铁的车身上,都喷涂有明显的“CRH”标志,“CRH”的商标权则是由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科院)申请注册并享有。但一英国公司却以铁科院未依法使用商标为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商标予以撤销,商评委经审查决定撤销该商标在广告、市场研究等项上的商标权,铁科院不服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此案判决,法院认为商评委撤销商标的依据不足,故一审判决撤销原决定,并要求商评委重作决定。老城堡集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申请注册于英国的公司,英文名称为CRHGrouPSErviCEsLimited。在2005年,其就在中国申请注册了“CRH”商标,用于建筑施工、建材等多个领域。从2015年起,老城堡公司多次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在第35类项上申请申请注册“CRH”商标,用于广告、商业中介服务、市场营销、采购等服务。而CRH正是我国高铁的英文缩写,在每辆高铁的白色车身上,我们都能看到明显的“CRH”标志。铁科院作为我国铁路唯一的综合性研究机构,承担着我国高铁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高铁“CRH”的商标权也由铁科院享有。铁科院拥有的涉案的第35类“CRH”注册商标于2006年,在2009年4月取得商标专用权。记者查询发现,铁科院共在43个门类上申请注册了“CRH”商标,本案争议商标则是其中之一。2017年,老城堡公司以铁科院在申请注册商标后,并没有进行公开、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为由,向商评委提出了复审申请。商评委经审查认为,由于“CRH”商标并未在2014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7日期间在第35类,即广告、市场研究、拍卖、人员招收等服务上进行公开、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故决定诉争商标予以撤销。针对这一决定,铁科院起诉至北京知产法院,其认为“CRH”是中国高速铁路系统的品牌名称,自该注册商标以来就被广泛运用于中国高铁的运营之中。基于实际国情,铁科院虽为商标权利主体,但实际使用人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及下属单位,因此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关联公司对“CRH”商标的使用也应视为铁科院的实际使用。庭上,铁科院提交了高铁车载广告、工作人员胸牌、车内头枕照片、广告宣传发票等证据,以证明“CRH”商标在广告等领域一直得到了实际使用。经审理,北京知产法院认为,铁科院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在指定期间内,铁科院及多家关联公司对诉争商标在广告宣传等服务上进行了公开、真实的使用,故商评委作出被诉决定的主要证据不足,应予撤销。综合全案证据,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作出的涉案“CRH”商标撤销复审决定,并要求商评委针对老城堡公司的请求重新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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