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傻傻分不清楚
有许多小伙伴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傻傻分不清的,只存在1个感性认识,觉得发明就是高大上一些,授权难度大一些,实用新型创造性没那么强,相对好授权,可是不如发明的价值高。因此,这两种专利你偏爱谁,会选择谁呢?不着急做出回答,先来了解下这两类专利的差别具体体现在什么方面吧,这样有个全面认识,就好做比较和选择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做1个相对全面的分析吧。
作为资深的IP人知道专利有三大类型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可是,有许多小伙伴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傻傻分不清的,只存在1个感性认识,觉得发明就是高大上一些,授权难度大一些,实用新型创造性没那么强,相对好授权,可是不如发明的价值高。因此,这两种专利你偏爱谁,会选择谁呢?
不着急做出回答,先来了解下这两类专利的差别具体体现在什么方面吧,这样有个全面认识,就好做比较和选择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做1个相对全面的分析吧。
01、保护的内容
专利法规定: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笼统而言,实用新型和发明所保护的客体都是技术方案。区别在于,发明所保护的内容既能够是产品又能够是方法,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不能保护方法。
02、保护的期限
目前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为10年,均自申请日开始计算。
03、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发明和使用新型共同的要求都是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区别仅在于创造性的认定标准不同,发明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字面上看,差别就在于发明的特点要突出,进步要显著,而实用新型只要求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就能够了,不必须突出也不必须显著。也就是说在创造性的要求上实用新型低于发明。
04、保护的力度
从保护的力度来讲,发明和使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对于技术方案都具有同样的保护力度。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据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05、优惠政策的区别
许多企业申请专利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定过程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权重也不同。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中,发明属于I类知识产权,一旦拥有,永久使用,也就是在初评和续评中都能够使用,并且只要有就能够在知识产权要求这一打分项中获得高分。
实用新型则属于I类知识产权,只能用于一次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并且要求至少具有6项才能在知识产权打分项中获得高分。
06、权利的稳定性
如前所述,通常而言,授权的发明专利是经过实质性审查的,权利比较稳固,因此在进行维权的情况下,即使对方提出无效请求,法院多数情况下也不会终止审判,有利于权利人维护权利。但实用新型专利在诉讼过程中一旦遇到对方提出无效请求,法院很有可能中止审判,等待无效请求的结果。此时权利人能够通过申请知识产权局做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而言明实用新型权利的稳定性,要求法院不要中止司法审判。
发明专利技术书发明都包含什么内容
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交底资料情况下必须要包含发明内容这一项。里面必须详细的写出包含的东西。那发明专利技术书发明包含什么内容呢?
应包含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以及有益效果。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当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能够进1步说明其技术效果,可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二)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专利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技术方案应当清楚、完整地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说明技术方案是怎样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时应说明技术方案所依据的科学原理。撰写技术方案时:
(1)机械产品应描述必要零部件以及整体结构关系;
(2)涉及电路的产品,应描述电路的连接关系;
(3)机电结合的产品还应写明电路与机械部分的结合关系;
(4)涉及分布参数的申请时,应写明元器件的相互位置关系;
(5)涉及集成电路时,应清楚公开集成电路的型号、功能;
(6)无固定形状和结构的产品应描述其配方、制造工艺;
(7)方法发明应描述操作步骤、工艺参数等。
技术方案不能仅描述原理、动作及各零部件的名称、功能或用途。
(三)有益效果
有益效果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及积极效果,它是由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是由技术特征产生的必然的技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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