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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标异议的形式审查,对商标印制单位印制无准印证的商标的行为怎样认定性质(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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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标异议的形式审查,对商标印制单位印制无准印证的商标的行为怎样认定性质(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

对商标异议的形式审查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资料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依据《商标法》第30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之规定,异议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异议商标被异议商标应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且尚未获准申请注册的商标,未经初步审定或者已经获准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属于被异议的范围。异议申请资料中必须具备被异议商标的准确信息,包含:被异议商标的名称、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日期及刊登该商标的《商标公告》期号。假如上述信息不完整或者存在错误,则难以明确异议人具体针对哪个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可能作出不予受理的处理。(2)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商标异议的请求包含撤销被异议商标在指定使用的全部或者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的初步审定。事实依据则是阐述异议人认为商标局应支持其异议请求的依据,包含: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侵犯驰名商标权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恶意申请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含有容易误导公众的地理标志、被异议商标与别人的在先申请或申请注册商标构成相同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侵犯别人现有的合法权利、被异议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申请注册别人使用在先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等。(3)在异议期内提出超过异议期提出的商标异议,将不被受理。经审查,商标局认为异议申请书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商标异议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于符合上述申请资格条件,但在形式上存在欠缺且尚可纠正的,比照注册商标申请中的补正程序,商标局将通知异议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补正程序所解决的问题主要包含:异议申请书式的填写内容存在缺陷,如异议人的签字或章戳与异议人的名称不一致。异议申请书缺少副本。《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商标异议书应当式两份。其中,正本供商标局裁定使用,副本由商标局转送被异议人,供其答辩使用。假如缺少副本,商标局就难以通知被异议人其申请申请注册商标被异议并使其知晓异议理由,被异议人也就无从进行答辩。异议人申请书未附被异议商标的公告复印件。商标局在形式审查过程中主要基于被异议商标的公告复印件来核实异议申请书上填写的被异议商标的相关信息,如申请资料中欠缺将给商标局的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异议事宜的,缺少商标代理委托书或者委托书存有缺陷,如没有异议人的原始签字或章戳。异议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异议申请书,其邮寄信封上的邮戳不清,难以明确异议申请日期。以汇款方式缴纳异议规费的,汇款人名义与异议人名义不符。异议人在汇款时必须以异议人的名义办理,不得以异议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办人员的名义汇款,否则商标局无法明确异议人所提异议是否缴费。异议人在收到补正通知后,应及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补正。对异议人的补正资料,商标局还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将受理异议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对商标印制单位印制无准印证的商标的行为怎样认定性质

对商标印制单位印制无准印证的商标的行为怎样认定性质根据《商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商标印制单位在承揽商标印制业务时,应当收取《申请注册商标印制证明》或者《未申请注册商标印制委托书》。对印制商标标识不交送《申请注册商标印制证明》或《未申请注册商标印制委托书》的,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拒绝印制。对印制单位承接印制无准印证明的商标的行为应区别对待:(1)假如商标印制单位仅仅出于追求产值和利润的动机,而没有其他假冒商标的情节,则不应按假冒商标定性,更不应按假冒商标罪处理,应作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和关于印制管理规定的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加以处理。(2)假如商标印制单位不仅承接印制无准印证明的商标,并且直接将这种伪造的商标用于商品上,以假冒真,推销假冒商标的商品;或者直接销售假冒的商标标识或者与托印人互相勾结进行假冒活动,情节严重的,应按假冒商标罪处理,追究承印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商标法构成犯罪的当事人怎样处理对假冒商标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向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控告和检举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检察杋关处理。”假冒商标罪是法律规定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之一。检察院按照移送案件的性质,自行立案和侦査。通过立案、侦査、审理,对必须提起公诉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必须提起诉讼的,免于起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不具有这种权利,因此,对违反商标法构成假冒商标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移送检察院处理。检察机关受理冒商标犯罪案件的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假冒商标罪是检察机关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案件之一。在案件的来源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的;清面》照(2)被侵权人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直接控告和检举的;(3)犯罪人自首的;(4)有关上级机关交办或检察机关自己发现的。控告、检举假冒商标罪,一般应采用书面资料揭发。检察机关接受口头控告、检举的案件,应向控告、检举人讲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并把揭发写成笔录,由控告、检举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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