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包装和广告中怎样正确使用
1、商标在包装上的使用商标使用在商品或包装物上,应打破传统的“小纽扣”格局,突出商标使用的位置,使商品名称仅仅起到对于商标的注释作用。人们对于商品的识别能力是毋庸置疑的,而人们对于商品来源的识别能力却是有限的。因此,在商品以及包装上无需着力地渲染商品名称,而应当把商标置于最突出的位置上来。1个企业着力地渲染商品名称,其结果必是推销包含别人的商品在内的所有这一种商品,如我国目前的一些酒类、食品类商品,其商标很不显眼,而商品名称却非常醒目;而突出商标的结果则是推销本企业生产的商品,如“可口可乐”商标醒目,消费者一眼就能够认出是可口可乐饮料,而不是别的什么同种商品。对于许多商品而言,就是不标明商品名称,消费者也不会买错商品,如汽车、电视机、自行车等,因此这类商品习惯上也只标明商标而不必标明商品名称。在许多国家,药品也只标明商标,如“阿斯匹林”、“雷尼替丁”等都是商标名称,而不是商品名称(当然,商标名称经长期使用,企业不注意防护而变为商品通用名称,则另当别论)。我国众多企业,应当吸取国外企业的经验,改善商标名称和商品名称两者之间关系的处理方法,应突出商标使用的位置。这必须各自企业根据自身商品的具体情况,来研究怎样突出商标使用位置问题。2、商标在广告宣传中的使用运用最合适的广告媒介,以最小的代价,开展以商标为中心的宣传工作,使之达到最佳效果,这是商标广告宣传研究的宗旨。开展以商标为中心内容的广告宣传,是扩展商标影响力,提高商标知名度,指引商品购买者按本企业商标牌号购物的最重要的手段。没有广告宣传的推动,要在社会万众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企业商品形象是不可想象的。在现代企业的成本结构中,广告费用所占比重越来越高,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即广告宣传的质量与覆盖面同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形成对应关系,也同企业的商品销售量形成对应关系。大量的广告宣传促使企业去研究广告成本与广告效果的关系。一般说来,广告宣传经由有经验的广告商在调查市场的基础上实行全面的策划,才能更好地达到经济和实效的目的
商标在初审公告期被异议,应该这样解决
当自己认为商标终于要申请注册成功的情况下,突然看到自己商标被异议了,相信许多人都会慌张,毕竟经过了这么多时间和流程,眼看就要成功了,却在公告期遭受别人异议,面临权利流失的风险。那么当商标被提异议之后该怎么办呢?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一、商标被异议了后该怎么办呢?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商标异议申请书和商标异议理由及证据都发给被异议人,当然,可能有人说我没有收到通知书呢?别慌,这期间有好几个月呢。而异议答辩的时间也不是从异议申请的情况下开始,而是在收到通知书30日内进行答辩,假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因此申请人假如收到了异议答辩通知书,一定要冷静,做好异议答辩。
二、怎样进行答辩?主要从这几个方面从手:
1、商标不构成近似
既然商标已经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说明该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因此能够从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方面入手,描述双方商标在文字、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并不属于近似商标。
2、行业不同
假如你的商标被别人异议,那么能够根据行业不同,那么在指定使用的服务和引证商标的服务内容有明显的差别。因此行业不同,使用的产品也不同,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并无关系。
3、异议人谎称被模仿抄袭
许多人在异议别人商标的情况下,都会以这个理由,谎称被异议人模仿自己的商标,或是被异议商标的使用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或不良社会影响。因此这个情况下异议人提供的证据都是不足或是虚假的,被异议人千万不能被表面现象蒙骗,找专业的代理机构,维护即将属于自己的商标权。
4、异议人恶意异议
有些异议人就属于恶意异议,用这种手段来阻止注册商标,即便是最后异议失败了,可是能够耽误申请人拿证时间。大家应该知道,商标一旦被异议,又要增加好几个月的时间,无疑是延迟了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空白期,因此被异议人更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提供商标的证据资料
在进行异议答辩时也是必须拿出相应的证据的,因此被异议人能够提交一些与该商标相关的证据资料,如:申请商标的设计理念、含义、使用了商标的地方以以及他的宣传推广资料等。
当然商标异议答辩还是应该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去完成,才能做得更好,千万别放任不管,或是超过了限期才想起来答辩,这些都将导致商标不予申请注册。被异议人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