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武宣县专利资助奖励标准
(一)专利申请资助。专利申请获得国家专利局受理并已缴纳申请费等相关费用的,申请发明专利的每件资助4000元,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每件资助1000元。
(二)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并已缴纳实质审查费等相关费用的,每件资助2500元。
(三)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全部或部分年费。已获得自治区或来宾市资助的,我县只资助当年应缴纳年费的15%;未获得自治区或来宾市资助的,我县可全额资助当年应缴纳的年费。
(四)引进发明专利资助。经县经贸局(科技局)同意,为完成自治区专利工作任务从来宾市以外引进有效发明专利的,每件资助4000元。
(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奖励。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年以上,每家企业(专利权人)每件奖励5000元。
依据:武宣县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 武政规〔2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