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发明专利权利人:
为提高我县企业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根据《关于下达宁波市去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经费的通知》(甬市监知发〔2019〕336号)、《关于下达宁波市去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市监知发〔2019〕3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发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领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去年1月至去年12月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权利人需是本县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在本县有户籍和固定居所的个人。
二、补贴标准
授权发明专利为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1万元;非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0.6万元(如在实审阶段已补助0.2万元,需扣除)。
三、提交资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1、2,西店镇填附件2,其他乡镇街道填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原件(供核对)或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更名企业还需提交更名通知书(盖公章)。
3、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第一张、盖公章)、原件(供核对)。
4、收款收据(单位盖财务章或个人签字按手印)。抬头: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西店镇人民政府;收据内容:发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收据背面备注开户行、银行账户、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络方式。
四、联络方式
联络人:李晶
电话:65577358。
地址: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环城西路36号,西楼三楼B308室)
五、申报截止时间:今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