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类型
1.保护发明产品的形状、结构、生产工艺和配方20年
2.本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保护期为10年。3.设计产品及其组合的形状、图案或颜色受保护10年
(二)申请文件的内容:
1.发明(实用新型):请求、权利要求、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2.设计:要求、设计图纸或照片、设计简述。方法:自己写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写。
(三)提交专利文件
1.直接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
2.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代表处(上海市成都北路333号南9号楼916室)
(四)缴纳申请费
1.发明900元/件;500元/件实用新型;设计500元/件。
2.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减费,并缴纳30%,年费前三年也可以按30%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