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是怎样的?
美国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是怎样的?许多人都想要知道自己的发明是否能够申请美国发明专利。其实,首先判断自身的发明是否属于能够获得专利保护的类别,其次从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所提供的信息当中了解专利申请流程的基础知识。紧接着,对所有已经公开的现有技术、可是有不限于在美国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进行相关的检索,这将会有利于判断自申请的发明是否属于现有技术而不能够在美国申请专利,尽管这1步骤并非是必须进行的,可是小编在此建议最好还是进行,由于当专利申请在美国提交之后,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也会作为官方审查程序的1个步骤讲解会进行检索。美国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是怎样的?小编就与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美国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1、装饰性
可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就产品作出的设计。外观设计的装饰性要求相关外观设计应当具有一定的美感,但不会要求如美术品或艺术品所呈现的美和装饰性。要注意的是,外观设计只保护装饰性特征而不保护技术性特征,即不保护产品的技术功能。某些外观设计必须借助其他因素例如流水、灯光等,才能够显示出来,但并不妨碍他们是对产品的装饰,并且能够获得专利。
2、新颖性
假如一件申请授权的外观设计与一件在先的外观设计大体相同(不要求完全相同),则申请中的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假如不同,则专利申请中的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申请人首先在其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成员国提出的外观设计申请,在美国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即国际优先权。申请人首先在美国提出一项专利申请后,能够在12个月内提出新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享有在先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并不丧失新颖性,即美国国内优先权。
3、非显而易见性
假如在相关领域中通常技术水平的人员看来,专利申请中的外观设计作为1个整体,与申请专利时的现有外观设计之间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这项外观设计不能被授予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