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具备新颖性以及具备独创性,这两个前提条件都是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前提。对于新颖性,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的定义是不属于申请日前的现有设计。而对于独创性,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定义是相关用户产生与现有设计不同的整体印象。那么,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3、外观设计专利合案申请,1个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当中,最多能够包含有100项外观设计,不过这些外观设计专利至少能够适用1个相同的商品类别。
4、假如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或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主张外国优先权的,必须在沃恩中国递交外观设计申请后的6个月之内在德国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且从优先权日开始16个月之内必须提交中国中国在先申请的时间、国家、案号,以及中国在先申请文件的复印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5、外观设计在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后 6 个月内提出外观设计申请的,能够主张首次展览优先权。
6、在德国无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当事人需聘请德国律师或专利代理人作为代理人。
7、现有设计指的是申请日前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的外观设计,与申请日前的外观设计仅具有不重要的细节差别仍然属于现有设计,可是申请日前 12 个月内申请人自己公开的,不影响外观设计新颖性判断。
8、当事人可申请推迟公开外观设计表现物,最多可推迟 30 个月,且只需提交1个二维样本(而非外观设计表现物),在推迟期间,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仅有 30 个月,且保护仅限于未经许可复制的外观设计的行为,在此期间当事人能够决定是否将保护期续展至申请日起 5 年,在缴纳续展费并补交外观设计表现物后,申请注册外观设计将被公开在《外观设计公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