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须什么条件?
外观设计也被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只不过在中国《专利法》中被称为外观设计,其是指对产品的图案、形状或组合以及色彩与图案、形状的组合所作出的适于工业应用并富有美感的新技术。根据上述定义,外观设计是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有关。也就是说,它必须应用于具体产品之上。
2.外观设计必须是由产品图案、形状或色彩与图案、形状的设计所组成。图案是指通过各种手段设计出的线条的各种排列或组合;形状是指具有三维空间的产品造形,也就是产品或部件外表的装饰性形状;色彩是指用于图案上的颜色或其组合,并且该色彩应理解为制造产品所用资料的本色以外的装饰性颜色。
3. 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需注意凡是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必须是肉眼能够直接看到的,由于,肉眼所看不到的设计,是无法使人产生美感,并且是否是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是必须按照消费者的眼光来看,消费者认为是美观的,就能够认为该外观设计富有美感。
4. 外观设计必须是适合工业上应用。适合工业上应用是对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方面的要求。就是说,使用一项外观设计的产品能够在工业上进行大量复制生产,也包含通过手工业进行大量复制生产。
其外观设计一旦具备以上要素,就能够到相应的国家专利管理机构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而我国的国家专利管理机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若是在中国提交专利申请,就必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的申请所需文件,以办理专利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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