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建设国际软件名城实施方案》(宁委办发〔2016〕53号)和《南京市企业互联网化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58号)精神,对纳入南京市软件业务收入统计库的软件企业进行分类补助,数十万资金奖励。
一、申报类别及时间
1、项目类别:
(1)软件和互联网大企业培育补助专项;
(2)规模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奖励专项;
(3)重点领域软件首版次软件产品补助专项;
(4)重点领域软件和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项目补助专项;
(5)大数据载体建设补助专项;
(6)工业互联网发展补助专项;
(7)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培育入库项目;
(8)中国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培育入库项目。
2、受理时间:
纸质资料:8月8日至8月23日
网上申报:8月14日至8月22日
备注:以上为2019年受理时间。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除工业互联网发展补助专项外,申报单位将装订成册的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经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以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签章并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雨花台区内企业报送至区软件办,由区软件办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并签章后,统一报送至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同时报区有关部门备案)。
工业互联网发展补助专项,经所属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同级财政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将项目申报纸质版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所属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经信委。
2、实行网上同步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南京市经信委网站(http://www.njec.gov.cn/)的“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在系统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并按照手册说明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报。
3、申报项目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专项类型及受理时间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当年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以及前年度已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4、申报通知及申报资料的电子格式,可从南京市经信委网站(www.njec.gov.cn)、中国南京软件网(www. njsoft.org.cn)下载。
5、申报企业须符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苏经信信用〔2017〕42号)有关要求,信用状况良好。提供的申报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内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各区(开发区)、园区须对申报企业申报资料内容,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审计报告、相关资质资料和证明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每一份申报资料上签字并盖章确认,补助类重大项目原则上由各区(开发区)、园区适时进行现场核查。市经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并对扶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6、受理单位及通讯方式。工业互联网发展补助专项外的申报资料,由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地址: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1号楼11层)集中收取并分类后,统一报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受理。
工业互联网发展补助专项申报资料直接报送市经信委信息化处(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A座17F16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