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我厅组织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2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广州、深圳市实施的相关工作。今天企业易小编将为大家整理出下放及委托的主要事项,内容如下:
一、资质类
1.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方面除外>许可、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许可)委托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实施。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建设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除外>许可、建设工程勘察乙级资质许可)委托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实施。
3.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许可下放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实施。
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类
1.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下放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实施。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委托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实施。
三、个人执业资格类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销注册委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实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销注册待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放后委托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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