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界定总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税收和政策扶持力度上非常大,然而许多企业在初次认定通过后,不清楚怎样去管理,3年过后,重新认定的多数企业未能重视管理维护而导致企业重新认定无法通过。今日,小编为大家整理:
怎样界定总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
那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中,怎样界定总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含: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以及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政策来源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
三、认定条件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小编提醒2019年准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老总们:要开始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