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经常会看到由于版权问题,导致商标权利纠纷的案例,并且许多的案例中,版权都起着无比重要的作用。
咱先简单了解以下几个案例:
1、广东新明珠对“萨米特商标的图形设计进行了版权申请登记,并获得版权登记证书。最终以版权在先为由,起诉抢注者,并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最终,抢注者所申请注册的“萨米特商标被撤销。
2、两岸早教生活商标,13年申请,14年初审,最后因别人版权在先为由,在公告期内被异议,最终无效。
3、第“13685632号商标,在经别人异议申请不成立,于2016年9月7日获准申请注册,(即异议不成立),后来对方提出争议商标的图形部分与申请人享有在先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实质性相似,侵犯了申请人享有的在先著作权,最终争议商标被宣告无效。
4、锐斯商标于14年申请,15年申请注册成功,后因版权问题,被别人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因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已经损害了别人享有的在先著作权,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情形,终被无效。
看到到这,可能许多人都会有疑问,为何自己的商标明明已经被通知国家审查通过,初步审定了,甚至证书都下来了,还会出现由于版权被无效的情况?
咱先说下商标的申请注册流程,提交申请——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制证发文,在国家审查结束,符合相应要求的情况下,国家会对审定商标公告3个月的时间,公告期内,厉害关系人是有权利向国家提出异议申请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即使错过了异议期,也能够走无效宣告流程,向国家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因此,为了确保商标权的稳定,不受争议,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最好能同时做下版权登记保护。
申请注册商标登记版权的好处:
(1)公信力强,明确其版权归属,化解潜在纠纷;同时有效预防权利纠纷的发生。
(3)是解决版权纠纷和侵犯商标权纠纷的重要凭证;
(4)作为许可使用和转让版权的法律凭证;
(5)能够更好的巩固商标权的稳定,避免出现因版权被异议或无效宣告的情况;
(6)防止商标被撤三丧失其专有权,版权属于终身权力,即使商标被撤三无效,也有版权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更好的保护自己商标的完整性,防止被有心人利用,在商标其他类别申请注册使用,稀释自己的品牌价值。
对于自己的商标品牌,多一重保护,就少一层的风险,别等商标出事了,才知道版权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