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且已完成落户备案登记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企业名单见附件1);
2.必须是2017年2月16日后首次落户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包含在2017年2月16日之后迁出本区后又迁入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包含在黄埔区内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3.工商和税务征管关系必须已变更到本区,且企业实际办公、经营、研发场所等在本区;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的企业,必须在区统计局办理完成相关入统手续;属于跨省市迁入的,必须已经办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变更手续;
4.假如企业是通过招商公司、区级孵化器管理单位或多个招商单位迁入本区的,企业指定一家为招商单位,提交唯一的《项目授权委托书》(附件2)。
二、奖励标准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7号),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落户本区的,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可获得40万元落户奖励;落户3年内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且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流程及申报时间
(一)政策兑现系统申报及递交纸质资料。申请企业在10月23日-28日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进行账号申请注册(已有账号的忽略此步骤)。申请注册成功后,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申请书》(附件3),并准备附件资料,通过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提交网上申请。“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企业双面打印并无线胶装1式1份申请书和附件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连同《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资料清单》和《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递交到政策兑现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窗口经办人员员对纸质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资料初审。我局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根据申报条件要求,集中安排工作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三)现场核查。根据《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埔科〔2019〕37号),我局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料初审的企业,安排现场核查。
(四)区科学技术局批复企业申报资料。我局对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纸质申报资料进行批复并公示通过名单。
(五)企业办理拨款手续。企业按要求提交拨款申请资料,办理政策兑现手续。
四、必须准备的资料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资料清单》(政策兑现系统下载)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政策兑现系统下载)
以下资料(序号3-11)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3.《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申请书》(附件3)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工商工商营业执照和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6.公司基本户开户证明(提供以下一种即可):
(1)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银行盖章)
(3)开立/变更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有银行盖章)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
8.纳税证明
9.统计关系证明资料,其中:
(1)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提交“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并签章确认。
(2)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提交“查看法人单位表并签章确认。
10.项目授权委托书(通过招商单位迁入的企业才提供)
11.承诺函(附件4)
五、其他常见问题
(一)企业及招商单位应认真核对申请资料,申请事项受理后,不接受事后补充、修改资料。
(二)申报企业应切实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资料、核查现场人员、场地、设备等要素的真实性负责,不轻信中介的许诺。企业应重视并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工作,现场核查仅安排一次,原则上不接受补充资料。对不配合现场核查工作或核查结果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我局将不予受理此次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局将提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提请上级科技部门对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进1步核实处理。
六、资料报送地址及联络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3491565,83491559。
(二)政策咨询:区科学技术局地址及联络电话: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44室,82111944 。
(三)政策兑现系统咨询(账号申请注册、系统审核等):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窗口,82114062。
附件1:已备案企业名单.docx
附件2:项目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申请书(2020年度).doc
附件4: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