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9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局出台的《深圳市商务局2019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事项)使用方案》,现组织开展深圳市2019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事项)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2019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事项)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资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展申报,深圳市商务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审核。
附件:深圳市2019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事项)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