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有实审官费减免及年费减免政策,对于实审请求在去年4月1日以后提出的日本发明专利申请,可享受实审官费及年费的减免,无需提供证明资料。只必须说明申请人类型,雇员数量以及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即可。可是,假如日本专利局对申请人提出质疑,将会要求申请人进1步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审批申请人是否符合减免资格。具体适用的减免对象与减免占比如下:
对减免对象的具体要求请参考以下内容:
一 中小型企业(公司)
必须满足以下(a)(b)两种条件
(a)满足下表员工人数或资本金(或出资总额)
(b)不由大企业控股,即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I 独立大型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总额不超过1/2;
II大型集团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总额不超过2/3。
二 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必须满足下表规定:
三 中小型新兴企业(公司)
必须满足以下(a)(b)两种条件
(a)成立不满 10 年且资本金或出资总额在 3 亿日元以下;或雇员为20人或20人以下(商业或服务人员为5人或5人以下)
(b)不由大企业控股,即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I 独立大型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总额不超过1/2;
II大型集团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总额不超过2/3。
四 中小型新兴企业(个体工商户)
必须满足以下(a)(b)两种条件
(a)成立不满 10 年;或雇员为20人或20人以下(商业或服务人员为5人或5人以下)
(b)不由大企业控股,即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I 独立大型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总额不超过1/2;
II大型集团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总额不超过2/3。
五 个人(非纳税者)
根据日本所得税法第23条至第35条及第69条的规定,年收入低于250万日元
六 大学或科研机构
七 根据《福岛重建和振兴特别措施法》批准成立的小微企业
作为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中美欧日韩)之一的日本专利局,推行官费减免政策旨在鼓励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在日本申请专利。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判别是否能够适用相应的费用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