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流程及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支持对象
在中山市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
二、申请资格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申请注册成立1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占比不低于10%;(5)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占比符合如下要求: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至2 亿元(含)、2 亿元以上的企业,占比分别不低于5%、4%、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占比不低于60%;
(6)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占比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评分表达到70%以上);(8)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8)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流程:
(1)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申请注册账号(简称“国家网,用于申请注册、备案和企业更名,请勿重复申请注册),按要求填写《企业申请注册登记表》,选择中山市科技局作为申请注册机构。
(2)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账号(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上申报→网上提交→市科技局网上推荐→提交纸质版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