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宝安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通知
各有关企业:
依据深圳自主创新联合会相关通告规定,我区承担受理今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复议强烈推荐工作中,现通告以下:
一、受理時间
今年10月12日-今年10月16日
二、受理范畴
宝安区申请办理今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未根据企业(综合性得分未做到70分)。
三、复议优先选择强烈推荐标准
(一)资产总额年增长率得分或市场销售收入增长率得分,出現2分(含)之上的得分不正确,且此项得分不正确立即造成审查結果更改的;
(二)企业有着I类专利权,但专利权总数得分低于7分(没有);
(三)参加国家规范制订的加分项工程应加没加;
(四)有着17年至今得到受权的自主研发的I类专利权的企业;
(五)参加国家级规范制订的企业等市、区关键适用的企业;
(六)上市企业(没有新三板);
(七)国家、省、市国家科技进步奖得奖企业;
(八)国家、省、市自主创业创新者借助企业;
(九)同样成绩下,优先选择强烈推荐宝安区“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中“发展指标值”评分高的优先选择强烈推荐)、宝安区上市企业培养库企业。
四、复议方法
企业可挑选“当场受理”或“在网上受理”等随意一种方法进行复议申请办理工作中,实际以下:
(一)当场受理。我区设立现场办公地址供企业申请办理复议,企业可带上复议申报资料,我区授权委托权威专家为企业完全免费进行复议资询、辅导工作,计划方案以下:
1.营业时间:今年10月12日-今年10月16日,早上9:00-12:00,中午2:00-6:00。
2.办公室地址:宝安区科技展览馆球幕天象馆三楼(深圳宝安区宝城4区龙井茶二路95号);
3.预约方式:当场申请办理复议的企业请提前登录小程序提早预定,实际预定网站地址为http://p.xiaoqiandao.com/share.html?eid=5f7d7b991f37f14380e9573a
4.预定号限定:融合疫情防控规定和现场办公标准,每日早上派发一百个预定号、中午派发120个预定号。
(二)在网上受理。企业可挑选将复议申报资料PDF根据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区,请将原资料缩小并统一取名为“XX企业高新企业复议申报资料”;我区电子邮箱:kcjtzfzk @baoan.gov.cn。
五、复议申报资料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诉汇报(详配件);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四)关键登记表”;
(四)国家、省、市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荣誉证书(备注名称:若有则出示);
(五)国家、省、市自主创业创新者借助企业相关原资料(备注名称:若有则出示);
(六)申请办理企业对权威专家在下列层面评分有质疑的,应出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文件:
1.财务指标分析层面:出示企业近3年审计汇报;
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层面:出示产品研发合同书、市场销售商品等资料;
3.专利权层面:出示I类专利权等资料;
4.国家标准制订层面:出示企业参加国家规范制订的相关原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