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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人(什么是商标权)

  
很多企业对商标权人(什么是商标权)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权人(什么是商标权),希望大家能对商标权人(什么是商标权)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商标权人(什么是商标权)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商标权人(什么是商标权)

一、商标权人的含义在不同国家,依据商标权获得的不同途径,商标权的主体可能是经使用而取得专有权的人,也可能是经申请注册取得专有权的人。〔1〕实行申请注册制度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商标法均对注册商标条件作出了规定,主要包含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的条件。其中,商标权的主体是商标权人,即申请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包含申请注册商标并经主管部门依法核准,取得商标权的人和经合法转让而取得商标权的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能够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应当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二是申请人应在与自己的业务有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条的规定表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但对于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由于这种商标的商标权人均不是实际使用商标的人,而是为了保障集体商标制度与证明商标制度的客观公正,故这种商标的申请不必须上述条件。二、我国商标法中的商标权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申请经批准后,即可取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自然人作为商标权主体是自2001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人的资格所作的重要修改。在实践中,以自然人名义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等资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1.个体工商户能够以其《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也能够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是负责人的身份证;二是工商营业执照。2.个人合伙能够以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也能够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是合伙人的身份证;二是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合伙协议。3.农村承包经营户能够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注册商标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是签约人身份证;二是承包合同。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能够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注册商标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是经营者的身份证;二是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5.自然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对于外国人和外国企业的商标权主体资格,依据我国《商标法》第17条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具体事宜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一件商标1个专用权”是《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故假如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应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一天申请的,各申请人应按商标局的通知,30天内交送该商标第一次使用日期的证明,商标权授予最先使用的人;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能够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人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明确1个申请人,驳回其别人的申请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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