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在先权在中国知识产权法中的表述(企业要怎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很多企业对在先权在中国知识产权法中的表述(企业要怎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在先权在中国知识产权法中的表述(企业要怎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希望大家能对在先权在中国知识产权法中的表述(企业要怎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在先权在中国知识产权法中的表述(企业要怎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在先权在中国知识产权法中的表述(企业要怎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在先权不是我国法律上的概念,而仅是学理上的概念。为弄清此概念的内涵,须了解我国知识产权法对在先权的表述。我国知识产权法对在先权的表述不一,主要有如下表述方法:1“合法在先权利”,如我国1993年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侵犯别人合法在先权利进行申请注册的”,属于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申请注册的行为。2“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再如我国现行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现有的在先权利”,如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别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