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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主体(什么是商标权)

  
很多企业对商标权的主体(什么是商标权)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权的主体(什么是商标权),希望大家能对商标权的主体(什么是商标权)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商标权的主体(什么是商标权)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商标权的主体(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的主体是指有权申请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权的单位和个人,包含注册商标申请人和商标专用权人。1.注册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申请人是指依法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的人,包含国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商标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注册商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注册商标。”《商标法实施细则》明确解释了注册商标申请人的范围:“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2.商标专用权人商标专用权人是指经依法申请注册或经其他合法途径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人。依据我国现行的商标法,注册商标采用自愿申请注册与强制申请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因此,对商标权主体没有太多的限制,只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的,都能够向商标局申请商品注册商标,在符合特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的情况下,经过授权并公告而成为商标权专用主体。根据上述分析,商标权主体即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任何民事主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此之外,我国《商标法》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商标法》还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3.商标权人的权利(1)使用权。使用权是指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权利。商标的使用方式主要是直接使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也能够是间接地将商标使用于商品交易文书、商品广告宣传、展览以及他业务活动中。使用权的效力范围,以核准申请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2)禁止权。禁止权意指商标所有人禁止任何第三方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大于使用权的效力范围不仅包含核准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还扩展到与申请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和与核定商品相类似的商品。(3)许可权。许可权是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中,许可人应当提供合法的被许可使用的申请注册商标,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被许可商标,保证被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在生产的商品或包装上应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4)转让权。转让权是指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申请注册商标转移给别人所有的权利。转让申请注册商标,除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外,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未经核准登记的,转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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