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的基础或前提是特许方有品牌优势或规模经营优势,使其竞争者难以通过一般的资本投入和营销努力进入它的经营领域。因此,新进入者往往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加盟到品牌者的行列而避免直接的竞争。品牌特许经营一般分为产品品牌特许和经营模式特许两种形式。品牌特许(商标许可)的核心授权内容是产品和品牌。像中国石化、可口可乐、柯达的生产许可。经营模式许可大多是服务许可,像沃尔玛、麦当劳、肯德基、华联超市等企业,授予许可权方的最终目的是收取特许权使用费和产生规模效益。品牌特许对经营者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例如华联超市要求加盟者的基本投资额为70万元~80万元,同仁堂药店是50万元,而对于生产性的生产品牌特许,其加盟的基本投资额在几百万元以上。假如将品牌(商标权)作价参股投资,则可长期获取资本收益。品牌给经营者带来的利益还能够通过产品的销售代理环节体现出来。从营销的分销环节来讲,对1个不知名的产品,生产者往往要主动找寻、激励中间商去推动产品的销售,而对于1个知名的产品,中间商则往往会主动去要求做产品的销售代理,而不必须厂商从资金上提供支持。像海尔集团,由于近几年产品成功地进入欧洲市场,且依赖其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获得了很好的竞争优势,欧洲的一些代理商主动要求做其代理,并且提前把款项打到海尔公司的账上。过去仅有国内代理商争做国外品牌的代理,今日也终于看到了国内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