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小微企业在生存发展方面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融资困难。而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在研发新产品、更换陈旧设备、添置新设备等各方面都必须大量资金的投入,这些困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此外,从目前的现实状况来看,除了极小部分的小微企业能够得到国家政策性资金的扶持之外,和部分企业依靠自己的能力自筹资金来解决融资问题,大部分的小微企业都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来作为银行贷款的担保抵押物。因此,小微企业利用自身的商标权作为质押标的来进行贷款融资的形式,在最大限度上实现了商标权的自身价值,有利于缓解小微企业在面临资金短缺时的困难,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小微企业的经济发展。可是,广州在开展商标权质押项目的情况下并不是那么的“一路顺畅”。其实早在2002年广州发展银行就率先向不少温州民企推出了商标质押贷款,但在随后的两年时间里,该银行放出的贷款数目却不多于5笔。究其原因是本身的商标权质押制度不够完善,而导致整个商标权质押风险过高,而使得大多数银行开展此创新业务的主动性不高,进而无法更加深入地将商标权质押推入整个经济市场。商标权既然是一种能够被让与的财产权,那么商标价值能否被正确的评估将是实现商标权质押的前提,而1个是否良好完善的评估体系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商标权的发展。目前广州市在小微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领域,缺乏统一的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标准和法定的评估机关。这造成即使是针对于同一商标价值,不同的评估机构利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所估出来的“价”悬殊不一。小微企业通过商标质押融资获得贷款受到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