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征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时间大全
2021年南京市征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条件、范围是怎样的?申报资料包含什么?申报时间是在什么情况下截止?该项目包含交通领域、环境保护领域、文化旅游领域等,申报标准的起草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详情如下,有必须的企业单位能够免费联络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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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征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资料和时间
(一)报送资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式样见附件)、标准草案(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上报资料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时间进度安排
1.申报阶段:2021年5月底前。
2.论证评估阶段:2021年7月底前,四地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召开立项论证会,邀请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形成立项项目建议名单。
3.下达计划阶段:四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下达2021年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三)资料报送
申报资料经各省(市)起草单位和提出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分别报至本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起草单位所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收集汇总同一项目的申报资料。
南京市征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标准的起草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当进行;完成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优先。项目牵头人应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基础知识。
申报标准的提出单位通常为省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南京市征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条件
1.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属于立法层面协调解决事项。
2. 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紧密相关,适宜在长三角区域统一和普遍推广的成熟技术(含管理、服务等)要求。
3. 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被纳入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计划。
4. 与有关标准协调配套,其实施不会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以及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5. 标准化对象、目标明确,有相关标准草案。
6. 申报项目能够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标准报批工作。
南京市征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范围和立项重点
(一)申报范围
1. 交通领域:物流一体化运输、多式联运、冷链物流、智能网联汽车等方面。
2. 环境保护领域:碳排放碳中和、环保装备制造及服务、绿色制造评价、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等方面。
3. 文化旅游领域:会展、旅游等方面。
4. 其他领域:其他急需在长三角区域统一的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相关技术要求。
(二)立项重点
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符合《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3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2021年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紧密围绕省(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重点,有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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