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2020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申请注册、税务征管关系在长宁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1、支持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占比不低于5%;
(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企业前3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10%以上,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显著;
(4)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5)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2、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实施采取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应承诺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企业应当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支持方式
申请企业根据要求,结合自身必须提出申请,获得立项后,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工作。长宁区级财政资金对立项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方式,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占比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家。
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13日
四、申报资料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
(5)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资质;
(6)其他资料。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来源:上海长宁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
科技小巨人支持方式为非定额资助。市级财政资金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立项企业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工作;在取得成果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占比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各区财政资金按1:1的占比给予配套补助。项目实施周期内,立项企业享受科技金融、技术转移转化、全球化发展、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相关的科技服务。(具体优惠政策以当地政府发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