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
1.申请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注册商标证上核准申请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注册商标人不得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申请注册事项。
3.注册商标人超过注册商标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并标明申请注册标志的,是冒充申请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4.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5.注册商标人有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义务。假如申请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6.注册商标人应防止其申请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申请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申请注册商标。
7.注册商标人能够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资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