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误区,特意整理了一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容易出错的细节,给正准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主们参考。
知识产权在国家高新申报评分标准中占30分,主要由以下4个部分组成:
a.知识产权种类及数量最高得8分;
b:知识产权先进性最高得8分;
c.知识产权与产品的吻合度最高得8分;
d.知识产权的获取方式最高得6分。
注意区分知识产权中的I类和II类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知识产权评价;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知识产权评价。
Ⅰ类知识产权能够重复多次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Ⅱ类知识产权只能用于申报一次。
提前备好知识产权数量
通常对知识产权数量要求1个发明专利,其他的知识产权类型(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都必须6个以上。
以往用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未通过的知识产权,在今年申报中能够继续使用。
个人的知识产权不可用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必须是企业自身。有些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是发明人、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等,这种情况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或授权给企业本身才有效。并且,知识产权必须正常缴纳年费,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够用于申报项目。
购买的发明专利可用于申报
购买、受赠或转让的知识产权都能够使用,但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资料。但知识产权属于母公司,子公司不能够使用,能够考虑将知识产权的权属人变更为子公司后申请。
注意知识产权期限
企业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最好是申报当年近3年获得的,如:2021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话,最好是2018、2019、今年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