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科技局发布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区科技局规划财务处报送资料,申报截止时间分两批办理,分别为6月30日和8月31日。
本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范围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申请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以及在2012年和2015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至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应当根据新修订的《认定办法》规定,重新申请认定,按本通知要求提出重新认定申请。
笔者从区科技局了解到,去年路桥区组织了15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公示),其中首次申报6家,此外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50家、省级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13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6家、市自主创新试点企业1家,2家企业入选市级重点科技型小微企业。“为了加快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为路桥产业改造提升、建设创新型城区、走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助力,年初,我局召开了路桥区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推进会。从目前来看,企业的主动性很高,拟申报企业数比去年翻了一番还多。”区科技局副局长潘泰柽说道。
申报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好处呢?“对于一家企业而言,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所得税能够减免40%,其次是奖励补助,路桥区对于首次认定的企业奖励30万元,复审的企业奖励15万元,其次还有房产税减免等优惠;无形的好处也有不少,例如企业美誉度的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增强、品牌影响力的提升等。”潘泰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