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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时间和条件介绍(项目申报的好处)

  
很多企业对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时间和条件介绍(项目申报的好处)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时间和条件介绍(项目申报的好处),希望大家能对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时间和条件介绍(项目申报的好处)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时间和条件介绍(项目申报的好处)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时间和条件介绍(项目申报的好处)

2021年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和条件介绍

2021年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将在6月初截止,还请大家提前知悉!关于申报条件以下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想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能够免费咨询卧涛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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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4日。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网上申报资料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单位将纸件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书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网上申报资料应与纸质资料内容完全一致。

《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由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填报,一式两份,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并分别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和市财政局企业处。

申报资料受理地址:玄武区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6号门206室。

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2021年市知识产权战推项目包含: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高价值专利组合、企业专利导航、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培育四类项目。

(1)南京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主体条件

南京市内申请注册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独立或联合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

(一)申报主体条件

1.技术研发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为我市重点发展的“4+4+1主导产业。

2.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

3.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

(1)联合申报方式

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进入阶段后的PCT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3抵算)

(2)独立申报方式

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4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5件(进入阶段后的PCT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3抵算)

4. 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

(1)联合申报方式

企业2020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2)独立申报方式

企业2020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800万元。

5. 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及技术中心)应具有相似或相关的技术领域,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6.优先支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及承担过省、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的企业。

(2)南京市高价值专利组合申报主体条件

南京市范围内申请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或企事业法人联合体作为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条件

1.技术研发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为我市重点发展的“4+4+1主导产业。

2.在同一产业或产业链中拥有专利组合,且组合中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PCT申请不少于10件。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运用基础。

(3)南京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主体条件

申报主体

南京市内申请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条件

(一)连续经营2年及以上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二)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有专业的研发团队,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占比达2%以上。优先支持拥有固定研发中心或产学研合作机构的企业。

(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人员,拥有有效申请注册商标,拥有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5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件,(进入阶段后的PCT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3抵算)。

(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主导地位,经济效益较高,2020年度企业利税200万元以上。

(五)企业决策者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能够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发展规划,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优先支持参加过省、市知识产权总裁(总监)培训的企业。

(六)企业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

(七)优先支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合格单位或通过认证单位;优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优先支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4)南京市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培育项目申报主体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南京市内登记申请注册的行业协会、技术推广机构、社团组织,社会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二)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三)申请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具有与本地区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相关联的独特品质,且有相关历史记载;

(四)申报单位应明确申请的地理标志商标名称和使用的商品范围,且不得与在先权利相冲突;

(五)申报单位需提供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批准文件。

如上,请大家了解参考!必须咨询认定的请联络卧涛小编为大家做详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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