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南山区商业保理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1-01-08 /2021-01-22
【政策内容】
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与我区合作的保理机构开展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给予实际支付保理融资费用 70%,每一年每家企业最高 100 万元的补贴。
【补贴标准】
(一)按照实际支付保理融资费用的70%给予补贴,每一年每家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
(二)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1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1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
(三)本项目实行总额控制,若补贴资金需求超出预算计划,则对项目拟补贴资金安排计划统一按占比调整。
【申请资格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申请注册成立满1年以上(含);
2、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3、与我区合作的保理机构开展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
4、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备案工作,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保理业务融资费用需在2020年内结清;
5、每家企业最高补贴5笔业务,融资业务按期还款,项目申报支持期间未出现欠费等违约行为;
6、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7、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3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3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申请注册地搬离南山、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