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被问到的问题就是:企业应不应该申请专利?假如必须申请专利,那么必须申请多少个专利才合适?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固定的,由于每个企业的情况都所有不同,必须根据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性质以及市场上的竞争情况来明确。下面我列出几个例子来,通过这几个例子或许大家能够自己得到答案。
例一技术单一性产品之共享单车
使用共享单车的例子是为了让这本书具有浓浓的时代感,这样在多年之后大家看到这本书的情况下还能够知道在古代竟然还有共享单车这种有趣的事物。所谓共享单车,就是满大街的自行车供大家使用,付费骑行,骑到目的地之后直接放在目的地的公共空间就能够,以方便其他用户使用。
共享单车目前有两种技术:一种是智能锁,一种是密码锁。
密码锁实现起来比较简单,就是用密码锁所在自行车上,其次通过智能设备(例如,手机)获取该自行车的唯一标识,通过该唯一标识去服务器上查找该密码锁的密码,找到密码之后通过智能设备就能够看到密码,从而开锁了。密码锁的问题就是,这个锁的密码不会换,假如1个人骑完自行车之后,其又想使用该自行车,直接输入密码就行了,不再必须通过智能设备获取密码,由于计费是通过智能设备计费的,不必须智能设备获取密码,也就使得智能设备无法完成计费功能。
智能锁就比较复杂了,智能锁上有定位模块、通讯模块等,智能设备能够获取该自行车的唯一标识,其次直接向智能锁或者向服务器发送开锁请求,智能锁接收来自智能设备或者服务器的开锁命令直接进行开锁。智能锁就能够克服密码锁的缺点,智能锁的缺点就是太贵。
现在是2019年,目前市场上比较有名的共享打车企业有两个1个叫OFO,1个叫摩拜。OFO大部分车辆使用的密码锁,摩拜使用的都是智能锁。假定现在有一家O摩O公司希望开展共享单车业务,在专利层面应该怎样处理呢?
共享单车是一种技术极为单一的行业,其技术无非是密码锁和智能锁两种。这种单一技术行业会有一种极大的风险:这个行业的基础专利是无法规避的。假定现在有这样的几个授权专利:通过手机获取密码锁密码的方法、拥有定位功能和自动开锁功能的智能锁、共享单车的定位和计费方法。假定有这3个专利,那么进行专利规避几乎不太可能,侵权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种技术单一的行业,一旦发生专利侵权纠纷,对企业而言影响非常大,索赔金额也会比较大。下面我们来看1个真实的案例:
2017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来电科技)诉被告深圳街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街电)、被告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湖南海翼)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两案。2018年5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街电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制造涉案产品;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使用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
共享充电宝和共享单车类似,也属于技术单一性的产品,这种产品以及容易侵犯别人的专利权,在侵犯专利之后的惩罚也是十分严重的,在上述案例中不仅仅是赔偿了200万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深圳街电科技必须停止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这样,被告街电科技就只能回收已经发放在全国各地的充电宝产品,重新投放新的产品以避免侵权,相比于200万的赔偿金额,收回侵权产品并重新投放新产品的工作可能带来的潜在损失更大。
对于提供技术单一产品的企业而言,假如能有申请一些专利,则能够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占有有利的地位。假定O摩O公司使用的是机械密码锁,其申请专利应该怎样申请呢?
首先,我们必须将共享单车这个产品的进行拆分。
对于共享单车,其由两个技术部分,一部分是自行车本身,另一部分是应用软件(APP)。对于这两大部分再分别进行挖掘。在对这两大部分进行挖掘的情况下,也一样要进行分类,例如,对于应用软件而言,其能够分为两个部分,1个部分是服务器部分,另1个部分是顾客端部分。对于顾客端和服务器这两个部分再分别进行挖掘,例如,对于顾客端,我们还能够按照顾客端所实现的功能来进行进1步的挖掘。顾客端有如下几大部分:找车、开锁、还车、故障上报。
对于这几个功能而言,再找到每1个功能上的技术点和功能点,将该技术点和功能点列举到一张表格中,这样就能够找到所有的技术点和功能点。
下面我对于机械锁的共享单车的技术点和功能点列举1个表格:
功能实现
功能检索结果
申请建议
技术实现
检索结果
申请建议
备注
APP
顾客端
找车
在地图上获取上次用户锁车时手机所在的位置,并将该位置作为该自行车的地理位置
检索到申请号为xxx的中国专利
不建议申请
在IOS获取不到地理位置时,必须调用某个函数,更改函数的输入参数
未检索到
待定
考虑该技术价值不高
找车
在手机未打开GPS时能够依靠基站定位
未检索到
发明
当地图上某个特定位置有太多车时,提供一种缩略的显示方式
未检索到
发明
对于符合预定条件的车在界面上显示为红包车
未检索到
发明
找车基础的界面设计
未检索到
外观
红包车的外观设计
未检索到
外观
......
开锁
扫描二维码获取车的标号,将标号发送给服务器,接收来自服务器的密码并显示
在接收到服务器的密码后,开始计时,根据计时进行计费
接收到服务器密码之后,获取手机的地理位置,该地理位置作为骑行路径起点
......
还车
点击还车按钮,获取手机的时间或者地理位置,作为计费依据。
......
故障上报
获取车辆的标号,以及描述的故障情况,其次上报
......
服务器
模块一
功能一
技术实现方式一
技术实现方式二
功能二
模块二
功能三
模块三
功能四
硬件
自行车
整车
采用了实心胎,实心胎上的打孔方式
铃铛在右手车把上,旋转发声
整车的外观
......
车锁
技术点一
技术点二
技术点三
在这个表格中,将每个功能进行了拆分,其次针对某个软件功能,其可能还有两种在技术上的实现方式,这种在技术上的实现方式也是能够申请专利的,因此在这个表格中,不仅仅是拆解了功能,还拆解了实现该功能的方法。对于硬件而言也是能够这么拆解的,例如,对于车把上旋转发声的铃铛的具体结构能够申请1个专利,对于铃铛的组装方法也能够申请专利,这些都能够当作技术点拆分出来。
在拆分出专利点之后,要进行检索,检索的目的是要检查一下这些功能点或者技术点有没有被别人申请过专利,经过检索假如发现有些技术点或者功能点已经被申请专利,则这些技术点就不再建议申请了,检索出来的结果也能够填写在上述表格中。
进行检索能够是技术特征作为关键字,也能够使用技术效果作为关键字,例如,我们以自行车共享为例说明:
检索网站有许多,在此我使用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的检索平台:
http://pss-system.cnipa.gov.cn
这个平台是免费的,大家自己申请注册1个用户就能够使用了,申请注册登录之后,检索界面如下:
在中间的检索框能够输入关键字:(自行车OR单车)AND共享。
这个检索式中使用了OR,自行车和单车的专利都会出现在检索结果中。这里的关键字“共享并不是技术特征,而是功能或效果。当然,使用技术特征作为关键字也是能够的。检索结果如下:
这里的检索结果出现了3094条,太多专利了,这说明我们用的关键字太少了,此时,能够增加关键字。假如检索结果中的专利数量太少,则说明我们使用的关键字太多,或者我们使用的关键字不够概括,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增加关键字或者使用更加概括的关键字。最终把检索结果控制在几百条是比较理想的。
经过检索就能够大体明确什么技术是现有技术,什么技术不是现有技术了。此时再结合该功能点或技术点是否必须保密,以以及市场价值,是否容易被侵权等等综合考虑给出申请建议即可。
这种申请专利的方法是按照自己的产品层层拆分得来的,上述表格能够是多个表格,例如,在产品更新换代的情况下能够增加1个表格,这样通过多个表格就能够完整的记录下1个产品所产生的专利。或者,也能够在表格中增加挖掘时间,将所有更新换代所产生的专利都写到1个表格中,也能够在表格中增加产品对应的版本号,这样通过1个完整的表格就能够记录下所有的技术点和功能点,以及所申请的专利。对于企业来讲,一定要注意,在每次产品发布或者新版本发布以前,最好能够按照上述的表格来挑选一下申请专利的点,在将这些点写成专利申请文件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之后,再进行产品发布。否则,假如先进行产品或者新版本的发布之后,发布会上公开的技术就成为了现有技术,再申请专利的话,这些现有技术会影响专利的授权。
总之,先申请专利,确保拿到专利申请号之后,再进行产品发布。
共享单车有两种技术路线,上述挖掘的过程是根据企业在自己产品上采用的技术路线来进行专利挖掘的,这种专利布局方式能够限制采用同样技术路线的其他企业,可是,假如1个企业用了另1个技术路线,例如,智能车锁,则上述布局方式是无法限制这个企业的。因此,专利布局和企业真正做产品是不同的思路,对于另一种技术路线,尽管企业自己没有使用,可是也能够进行专利布局,这样就能够很好的限制采用此外技术路线的企业。布局方式能够跟上述布局方式相同,也能够使用表格将此外1个路线中所涉及到的功能点和技术点列举出来,其次通过检索挑选出能够申请专利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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