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常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施程序
审批事项: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审批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3号)
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岳政办发[2005]10号文件
审批条件:
1、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4、符合政府投资方向。
5、已纳入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
申请人应提交如下申请资料:
A审批项目建议书的申请资料:
1、项目业主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2、区(市)县发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含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项目建议书;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
6、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7、当年年检的项目业主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8、银行出具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35%的资金证明;
9、联合建设的项目需提交联合建设合同或协议;
10、根据不同行业项目的特殊要求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B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资料:
1、业主申请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
2、区(市)县计划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含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项目建议书批复;
4、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如需评估的重大项目应附专业评审意见。
7、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殊要求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C审批概算的申报资料
1、业主申请审批项目概算的报告;
2、区(市)县计划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含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概算书和相关设计文件、图纸;
4、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5、相关设计文件、图纸的批准文件;
6、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殊要求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D申请年度计划的申报资料:
1、项目业主关于申请年度计划的报告。包含内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年度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当年施工计划、建设内容、当年投资额等;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的批复;
3、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资质;
4、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同意作施工图设计的总平面图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
5、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正式权属文件;
6、年度投资资金来源的有效证明;
7、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殊要求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审批费用:不收费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实地查看、向社会公示、专业咨询评估、报市政府批准、安排资金或申报国家资金的时间。若在20天内不能作出非行政许可决定,承办科室在期限届满前报请委领导批准,可延长20日。承办科室应当到办公室办理延期手续,由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标明发文日期、加盖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非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并将延期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审批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发改委窗口受理工作人员(电话:8880470)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接收申请资料后,若申请资料存在能够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容许申请人当场改正;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必须补正有关资料的,应当场开具补正申请资料告知书,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应当受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请,进行受理登记,发给受理通知书,加盖本委非行政许可专用章,并标明日期。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投资、工业、农业、高技、社会、外经、流通、三产和以工代赈等科室(办)工作人员。
(二)初审依据和标准
1、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行业准入标准。
2、政府投资平衡情况。主要包含当年专项建设资金和政府财政建设资金总量,当年市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总量,当年市委市政府明确急需建设的项目资金需求总量等。
3、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
根据审批条件、依据和标准,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1)按照审批条件、依据和标准,对申请资料内容进行审查;
(2)审查该申请事项是否必须现场核实。必须的,应提请科室主要负责人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3)审查该申请事项是否必须专业评议或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须的,应组织专业评议或向社会公示;
(4)审查该事项是否必须评估。必须评估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项目申报单位应配合咨询机构做好调查、资料收集、会议召开等工作。
(5)审查是否必须就申请事项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必须的,即时出具征求意见函,明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内容、形式和回复期限;
(6)提出初审意见,报科室负责人复审。
(四)时限:5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承办科室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根据审批条件、依据和标准,对申报资料、专业评议评估意见和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1、对符合条件、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必须会签的送有关科室签具意见,报分管委领导审定;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三)时限:8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市发改委主任。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委分管副主任按照标准对已经相关科室初审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委主任,由委主任签署审核意见;
2、政府投资资金审批:各相关科室将分管主任审核同意的政府资金安排意见,交由投资科汇总和综合平衡后报主任;政府资金安排按年度编制政府投资计划(市预算内基建投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之内。申请国家资金的,上报后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之内;
3、按规定需报市政府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时限:7个工作日
四、核发、归档
(一)岗位责任人: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及时、准确地将批文发送给呈报人;对已审批的申请资料整理归档。
(四)时限:10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监督检查
参照《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行政许可办公制度的暂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