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通知!认定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和申请流程
2021年政策出通知了!企业申报认定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具体盘点如下,企业单位能够对照查看自家所在的区奖励是多少?详细的申请流程以下已经盘点,还有不懂的地方大家能够联络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咨询热线为您免费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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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在我市申请注册纳税的企业,只要在下列支持的范围内,均有资格享受该专项资金支持。
(一)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 高20万元奖励。
(二)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
(三)首 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以上内容仅供企业参考,请以当地新政策公告为准!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流程
1. 申报企业需严格按照《通知》申报程序要求,经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辅助资料提交系统(以下简称“省网)网上申报工作。同时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 企业填报完成后须通过“国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资料(PDF格式、彩色扫描),按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逐项上传至“省网,相关证明资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企业在“省网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资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依据,须认真检查上传的电子版申报资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并在“省网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企业自查表》(省通知的附件5),将“省网中正式提交的电子版申报资料打印,装订形成纸质申报资料报送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具体要求以地方通知为准),同时另须妥善留存一份纸质申报资料备查。对涉密企业,应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资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 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工作(现场核查内容见省通知的附件13)。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资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4. 对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须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企业“省网中填写的数据和附件,以及纸质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提交的电子版申报资料和纸质申报资料符合要求,在系统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地方科技部门审核表》,并于每批次截止日期前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
5.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依据各区(园区)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负责审核各区(园区)推荐企业“省网填报情况,并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各区(园区),由各区(园区)通知企业进行网络和纸质资料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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