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科技局:
为做好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省认定办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下:
1、申报企业在“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网)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网)提交的资料务必一致,特别是影响评审认定的相关数据、指标及支撑资料。
2、专家评审阶段将依据企业在“省网提交资料进行评审,请各市科技局会同同级财税部门依据企业在“省网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3、企业申报资料一经提交将不予退回修改,省认定办在组织形式审查中,凡发现在“省网及“国网提供的数据、指标及支撑资料不一致的企业,将取消评审资格。
请各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申报企业,并会同同级财税部门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今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2021年5月24日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