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交易中的保护方法
时间:2016-01-20来源:整理
知识经济时代的合同发生了质变,那么就是几乎没有1个合同不涉及知识产权,企业一不小心就会上当吃亏。国内企业进口货物或者接受委托从事来料加工、进口有关原资料、零部件等,凡涉及专利权的,都应该要求出口方或者委托方提供该专利的有关证明。这是由于专利战能够对销售专利侵权产品的企业开打,也能够对制造专利产品的企业开刀。中国企业近几年引进技术许多,这些技术都是比较有竞争性的技术,但所有具竞争性的技术都是有专利保护的。因此,企业在引进技术过程中应当先查清其专利情况,凡涉及专利权的,应当要求技术许可方对其专利的有效性提供合法的证明,并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专利许可的方式。更重要的是,现在我们引进的许多技术是二手技术,有情况下技术许可方有专利再授权的权利,许多情况下却没有再授权的权利。一般而言,接受这样的技术转让前要就有关专利权的权属和专利授权情况做出调查,确认转让专利权的企业有专利所有权或者有专利再授权的权利,并就可能发生的专利侵权做出责任区划。我国许多比较大的项目在受让技术的情况下,技术转让合同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即技术转让方没有做出权利保证。假如技术转让合同中有比较严密的权利保证条款,当第三方起诉我们侵权的情况下,企业至少能够把技术转让方拉进来分担责任,这样至少对企业而言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