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互联网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技企业: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1〕1号)、《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加快推进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助力区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工业互联网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宝安区依法申请注册并纳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有效期内),且是项目牵头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岗、全职骨干科研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发任务,具有组织管理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三)申报单位在项目团队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5人(以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四)申报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宝安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保障项目顺当开展;
(五)鼓励产学研用合作攻关,国内(含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合作攻关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六)若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七)新产品已实现产业化且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在研项目立项期满后实现新产品产业化且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八)在研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应签订不超过2年的项目合同。立项项目单位须在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二、攻关领域
本次项目面向工业互联网的物联网、工业软件、云平台、大数据领域开展研究攻关。
物联网:边云协同、IOT核心套件等物联网平台,边缘计算、设备接入、协议解析等边缘应用,服务器、存储、网络等云基础设施;
工业软件: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类业务运行app,设备状态分析、供应链分析、能耗分析优化等应用创新app;
云平台:应用工具开发,工业微服务组件库,工业数据建模和分析,资源部署和管理等通用paas平台;
大数据:数据集成、数据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技术及平台。
三、资助标准
(一)资助标准:
1.对立项项目给予项目实际投入50%、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2.在研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50%、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首期资助,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第1条标准补足差额;
3.在研项目采取合同制管理,合同内容应包含项目任务、进度安排、验收指标等,合同期最长2年。
(二)其他:
1.同一申报主体最多只资助1个项目;
2.本项目资助金额不受企业上1年度纳税额限制;
3.本次立项资助不多于10个项目。
四、申报资料
(一)项目申报基本资料
1、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验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二)项目可行性方案(原件);
(三)项目团队申报单位人员的学历及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四)如有合作单位,申请书中应标明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各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请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知识产权合规性申明(原件);
(六)项目所研发新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票据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
五、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资料受理的方式。(申报项目时,企业填报的银行账户原则上须为在宝安辖区内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6日。
申请人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资料受理
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7日。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