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认证审查办法
采用审查员审查制度,严格按照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由审查员对企业进行审查打分(总分100分)。分数达到70分以上者(含70分)为达标单位,达标1年以后(成绩特别显著的企业除外),进行星级评定:分数达80分以上者(含80)为三星级售后服务单位;分数达90分以上者(含90分)为四星级售后服务单位;分数达95的分以上者(含95分)为五星级售后服务单位。
售后服务认证审查程序
1、企业自愿报名与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推荐相结合,提交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申请表及附件
2、认证公司审查企业申报资格,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3、委派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实施认证审查;
4、依据审查发现,提出整改要求,综合打分,形成审查结论;
5、提请认证公司最终审定;
6、颁发认证证书。
售后服务认证必须提交资料清单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年检证明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生产/服务许可证资质或资质证书(法律法规有要求时)及年检证明复印件;
4、申报产品/服务的详细介绍(请分类列出,产品介绍中包含国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报告);
5、申报产品/服务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6、组织简介(包含本单位经营范围、规模、特色、实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利税、技术、产量、质量、销售等方面的地位);
7、组织机构图(含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图);
8、产品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清单;
9、商品销售方式的介绍;
10、组织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售后服务提供方式描述(网点全直属,全委托,或部分委托等)。如不涉及标准中的某项(如配送安装),请详细说明。以及服务设施投入状况、经费保证情况等介绍。
11、已获的体系/产品等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他荣誉证书复印件;
12、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文件及文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