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包含纸质资料与电子文件两部分。
(一)纸质资料
提供的纸质资料包含:
1.《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反映企业申报的产品以及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7年版)》范围的200-300字说明。
4.反映知识产权的资料: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要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资料。若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1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产品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按有关部门区划的Ⅱ类评价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产品时,作为申报产品佐证资料仅限使用一次。
申报企业使用软件著作权作为佐证资料,须同时提供证书及软件运行截图。
5.反映产品的证明资料:销售发票、近3年经政府部门授权的检测报告、生产许可、产品出口合同、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其中一项或以上,并附上申报产品的图片。证明资料名称需与申报产品名称基本相符,名称差异较大的要作说明。
6.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涉及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必须提供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测报告或已整改并经批准等相关文件。
7.反映企业创新能力:研发机构设置及主要设备(提供图片),承担政府科技项目立项证书。
8.产品市场前景预测分析报告:从产品技术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叙述。
9.反映产品技术水平的资料:科技成果鉴定、产品获奖证书。
10.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企业上年度损益表、企业上年度现金流量表。
11.其他证明资料
其中2~6为必须提供的佐证资料;7~11的附件资料,企业视具体情况提供。
每个产品纸质资料需独立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标注“产品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企业所在地级市”、“申报技术领域(《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电子文件
申报单位电子文件包含《申请表》和《申报单位汇总表》。
1.《申请表》用于申报产品的填写,每一件产品填写一份《申报表》。
2.《申报单位汇总表》要求将本单位申报的所有产品按要求汇总(申报数量为单项也需填写)。
3.电子文件只需提供Word格式的《申请表》和ExCEl格式的《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资料不录入电子文件。每1个申报单位将电子文件打包在1个文件夹并以“XX单位 高新产品申报资料”命名,发送到所在地级以上市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联络人邮箱。
4.电子文件及申报的纸质资料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