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引》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承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时,判断被审计单位所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否为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请注册会计师应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按单一产品(服务)填报]以及佐证资料[包含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认证认可的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应的知识产权以及编号等资料],以及询问企业管理层及科技人员等相关人员获取的相关情况,逐项审核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与《技术领域》范围内所列技术对应关系,进行职业判断,必要时能够借助技术专家的判断。
申请注册会计师根据上述职业判断结果,对被审计单位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合规性作出审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