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已纳入今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2%;
2、拥有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
3、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平方米的研发场所,价值>3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
4、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专职研发人员>15人,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3人,工程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5、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体系合理,管理规范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6、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