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补助奖励政策
1、补助对象
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不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企业),其中,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度从业人员应不足300人、销售收入应不足5000万元。
2、补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3、地市奖励
除去山东省级财政补贴,各地市为了鼓励企业积极进行技术创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都纷纷下发了相应的奖补政策山东省:
(1)、首次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享受地方配套政策。
(3)、依据《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每一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济南市:
1、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最高10万元。
2、各区(县)的特色奖励政策正在制定中。
3、莱芜区:
(1)、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
(2)、莱城区正在出台奖励政策;钢城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金奖励;高新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
青岛市:
1、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各区(市)还有不同程度奖励。
淄博市:
1、首次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市财政再给予10万元补助。
2、区县措施。张店区: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桓台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高青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沂源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高新区: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扶持资金;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高新区推荐,但未通过省认定机构认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中介服务费用的6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枣庄市:
1、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
2、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烟台市:
1、烟台市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认定成功奖励30万。
2、烟台高新区奖励十万,莱阳奖励十万。其他县市区还有不同程度奖励。
潍坊市:
1、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里奖励10万。
2、在潍坊高新区率先实施创新券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创新券支持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
威海市:
威海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荣成、经区、环翠区补助20万,文登、乳山、高区补助10万,乳山重新认定通过也补助10万,部分区(市)有不同程度奖励。
日照市:
1、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里给予20万财政资金补助。
2、区县配套措施。东港区,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岚山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莒县,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五莲县,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泰安市:
1、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三强”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支持。
3、部分区(县)还有不同程度奖励。
东营市:
1、新认定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
2、东营市经济开发区对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广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县里奖励20万,认定成功奖励10万;利津县对新高新技术企业有10万的奖励;其他区(县)还有不同程度奖励。
菏泽市: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滨州市:
1、市人才专项资金将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人才载体,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2、部分县(区)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相应的补助政策。
临沂市:
部分区(县)有不同程度奖励。
1.兰山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2.高新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德州市:
1、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开发区奖励5万、齐河县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补贴,部分区(县)有不同程度奖励。
聊城市:
凡科技型小微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被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的,对其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项审计、咨询等费用给予资金补助,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济宁市:
1、对新认定(包含3年到期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经费,其中省、市财政科技经费奖补10万元,其余10万元由县级财政承担。
2、兖州区奖励20万,任城区奖励50万,泗水奖励15万,邹城奖励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