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九项制度在OHSAS18001标准中的体现,《博物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指南》团体标准发布

  
很多企业对《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九项制度在OHSAS18001标准中的体现,《博物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指南》团体标准发布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九项制度在OHSAS18001标准中的体现,《博物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指南》团体标准发布,希望大家能对《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九项制度在OHSAS18001标准中的体现,《博物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指南》团体标准发布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九项制度在OHSAS18001标准中的体现,《博物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指南》团体标准发布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九项制度在OHSAS18001标准中的体现,《博物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指南》团体标准发布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九项制度在OHSAS18001标准中的体现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九项制度在OHSAS18001标准中的体现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江泽民总书记“3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体现了宪法中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本质;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安全生产法》的总则中,规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包含如下5个方面: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员工权益与自律(八项权益和三项义务);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和社区监督);中介支持与服务(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三大目标。

    安全生产的主体在生产经营单位,对企业实施与保障运行机制,以上三大目标能够通过实施OHSAS18001标准,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来实现。

    《安全生产法》指明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首先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培训,实行危险源管理,进行项目安全评价,推行安全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等。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都是预防策略。第二是事中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第三是建立事后处理对策系统,包含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经济处罚,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等。

    《安全生产法》中的三大对策体系与OHSAS18001标准的PDCA模式是一致的。OHSAS18001标准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对危险源进行分级,针对不同等级的危险源,对风险控制进行策划(4.3.1),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4.3.3),对重大风险制定管理方案(4.3.4),同时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4.4.7),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运行控制(4.4.6),包含:操作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物料安全管理、安全设计管理、租凭承包管理等,明确培训要求(4.4.2),规定机构职责权限(4.4.1),提供各种资源(4.4.1),在运行过程中进行协商和沟通(4.4.3),保证全员参与和监督,对运行过程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4.5.1),对不符合、事件、事故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和预防措施(4.5.2),对应急措施的响应进行评估并及时修改完善(4.4.7),通过内部审核(4.5.3)和管理评审(4.6)实施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法》中确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员工权利与义务制度、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制度、三同时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运行保障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监督管理规范等十项法律制度。其中前九项制度的内容在OHSAS18001标准的条款中均有相应的体现。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和组织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17条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18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生产经营单位,300人以上的应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专职管理人员;300人以下的,应配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以上内容在OHSAS18001标准4.4.1条款机构和职责中明确: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的最终责任,并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活动中起领导作用。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有影响的管理、执行、验证人员应明确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传达。组织应在最高管理层中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

    二、员工权利和义务制度----协商和监督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44条至第52条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和三种义务。八项权利是: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③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三种义务:①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③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安全生产法》还以法定的方式,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第52条),即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第67条),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第64条),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第65条),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员工的八项权利和四种监督方式在OHSAS18001标准4.4.3条款中得到具体体现: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下列活动:①接收、处理外部职业安全健康信息;②交流各级职能部门之间的职业安全健康信息;③收集、处理和反馈员工以及代表关注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员工以及代表有权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并享有如下权利:参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实施和评审;参与影响作业场所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的任何转变的探讨;参与职业安全健康事务;了解职业安全健康员工代表和职业安全管理者代表。员工以及代表的参与和协商计划应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博物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指南》团体标准发布

《博物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指南》团体标准在京发布。据悉,此团体标准的发布,将促进博物馆能源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推动博物馆行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目前,博物馆行业呈现出总量提升、规模扩大、需求增加的发展势头,博物馆的馆舍建设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平,现代化的机电设施不仅保证了文物储藏保管、展示、研究必须的恒湿恒温等基本要求,并且也显著提升了参观环境、观展舒适度和体验感。而这些也必然促使博物馆类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相对过去大幅度增加。 

在践行绿色发展战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蓝图和愿景的今日,博物馆这一类特殊性质的公共建筑节能也越来越受到高度重视,不仅要确保博物馆内各专业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外,并且还要从节能减排、经济运行的角度考虑,加强目标管控能力,提升能源管理绩效,将节能意识上升到行为自觉,充分发掘节能潜力,实现节能提质增效。 

为此,国家博物馆开展了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工作,并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技术支持下,牵头用标准化手段将体系建设经验和基础成效向国内同行推广,首都博物馆、陕西历史博物馆、河北博物院、山东博物馆、河南博物院、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等单位积极响应参与。通过广泛调研、多次探讨、专家咨询、征求意见、专家审查修改后,根据最新的国际标准ISO 50001形成了《博物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指南》团体标准。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