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滨江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经各级认定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可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经营者10—20万元奖励;
对企业取得国家、省、市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可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萧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新认定和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资助(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贡献按1个会计年度计算)
余杭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鼓励支持企业创建各级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奖励。
对经认定的省级、市级、区级科技型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励。
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年起5年内按规定复审合格的,对企业每一年投入的技术研发费分别给予40%、30%的补助,最高补助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
企业发生的技术研发费必须单独核算,达到销售收入5%以上,当年企业利润率在全区工业企业平均利润率以上。
富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临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杭州市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桐庐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新认定为国家重点支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视同新认定)。
对新认定为省高成长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省、市级农业科技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
淳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0万元(重新认定补助10万);
新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
新列入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补助10万元;
规上高新产业企业年纳税销售额增长10%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
新引进落户淳安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