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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市场的供求机制,专利转让市场的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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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市场的供求机制,专利转让市场的价格机制

专利转让市场的供求机制

供求机制就是调节信息市场的专利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分歧,使之趋于相互平衡的市场机制,是市场运行的基础。供求机制最主要的功能是及时地、灵敏地反映专利生产的内在分歧,为专利生产者和专利消费者的活动提供信号,指示方向,通过供求关系的不断转变来实现供求平衡。市场商品供不应求,就会引起价格上涨,导致生产增加,消费减少;相反,市场商品供过于求,就会引起价格下降,导致生产减少,消费增加。通过其他市场机制的交互作用于实现社会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二元市场结构之平衡,是由供求机制来进行调节的。但信息市场这种调节机制较之实物商品市场的供求调节机制困难得多,其原因在于信息商品的需求状况要通过实物商品的供给与需求,或者说实物商品的生产与消费的状况被折射间接反映出来。因而欲使信息市场供求机制充分发挥其功能,便要使专利商品生产与实物商品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物化专利产品市场供求关系与一般物质商品市场的供求关系是致的,而物载专利产品的市场的供求关系与一般物质商品市场的供求关系相比,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其供求关系,由以下因素构成:1.买方的活力。买方是专利商品的用户,通过购买行为使专利市场交易活动得以实现。买方的活力是指对专利商品的需求强度、需求结构以及支付能力,它形成社会对专利商品的“需求引力”。专利需求是一种复杂的社会需求,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且满足需求的方式和渠道也多种多样。当知识用户有某种特定需求时,也还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他必须取之于专利市场,二是限于资金或其他条件而不一定将需求变成购买行为。2.卖方的活力。卖方一般系指专利商品的生产者、提供者它为专利市场交易活动提供现实可能性。卖方的活力是指卖方推出的专利商品的数量、品种和水平,它形成“面向社会的专利知识能力”。专利市场不同于一般物质市场,其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不是指同一种专利商品数量的多少,而是指某一范間、某一性质、某一领域的不同专利商品而言。对同一种商品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由于专利具有非消耗性和共享性,某一种专利商品生产出来就能够满足多次的消费需求,因此,专利市场上的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的实质表现为“面向社会的专利知识能力”。3.中介方的活力。中介方是专利市场的经纪人,是联络买方与卖方的桥梁。中介方的活力是指专利经营机构(或经纪人)在专利市场上的桥梁作用和催化作用。它是经营机构(或经纪人)的专利知识能力、预测能力、营销能力、论证能力、融资能力、转化能力的综合反映。随着专利市场的扩大,参加交易的专利商品种类越来越多,供求双方数量不断增长,使得全面掌握供专利更加困难,于是出现了既掌握供方知识,又掌握需方专利,能够起沟通作用的中介方。中介方的具体功能表现为:收集供需双方专利,并通过多种形式传递和发布专利信息;接受供需双方委托,为其找寻合适的专利对象;对所经营的专利产品的可靠性等进行鉴定;在双方谈判中疏通障碍,协调分歧,促进成交,并监督双方履行合同。中介方在专利市场活动中除了起到商品交换的桥梁作用外,还担负着专利商品的组织协调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监督等职能。

专利转让市场的价格机制

价格机制就是通过价格的涨落来调节商品的需求量与供给量,指导知识商品生产与消费的运行机制。当知识商品的供给大于需求量,价格便下跌,知识商品供给量便减少,知识商品需求量便增加,由此反复运动达到需求与供给的平衡。在信息市场,以信息形式存在的知识商品的价格比较复杂,并且,知识商品的价格与价值之间背离性很大。由于在知识产权交易中的技术商品是以发明者的个别劳动量所决定的,知识商品的价格因素除了知识生产者在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所消耗的体力、脑力和物质资料外,还与新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高额利润有关。而知识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实现情况往往与买方的技术吸收能力、市场开发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关。此外,假如对专利技术的法律保护和对专有技术控制弱,使得先进技术易被复制,那么技术商品的价格也会大大低于它的价值量。1.物化知识产品的价格决定物化知识产品的价格是由需求和供给两种相反的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即需求和供给两者共同决定价格。当知识产品的价格持续上洣时,供给量增加,但需求量价少,最终使供给量超过需求量,现过剩,这就会使价格下降;相反,价格持续下降时,需求量增加,但供给量减少,最终会使需求量超过供给量,出现短缺,这就会使价格上涨。需求和供给二者相互作用的结果,最终使这一知识产品的需求量和供给量在某一价格上正好相等,这时既没有过剩也没有短缺,市场正好出清。这就是需求和供给的均衡状态,这时的价格被称为均衡价格。2.物载知识产品的价格决定物载知识产品的价格决定非常复杂,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诸如供求状况、传播使用情况、垄断程度等。然而影响商品价格形成的最基本因素是其效用。效用是指知识商品的作用和用户从中获得的效益,即知识的使用价值。一般说来,效用大的商品价格较高,效用小的商品价格较低。这种价格形成机制必然驱使知识生产者尽快将那些使用价值大、效用高、收效快的知识推入市场,以获得较大的利益,同时还促使知识生产者尽量地降低成本消耗,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对知识商品的需求方而言,尽管知识商品的价格随着效用的增大而提高,但仍然偏向于效用大的商品,由于他们在使用该知识商品之后能很快见到效果,预期效益又高。在这种价格机制下,供求双方的利益是一致的,它像一条纽带把知识市场中的供求双方联络在一起。3.价格机制的作用对于生产同种商品或其产品具有较强替代性的生产者而言,价格是竞争的重要工具。在市场上,谁的价格实惠,谁就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就能够在市场上占据更大的份额。而价格的低廉必须以成本的降低为前提,仅有这样,才能保证生产者的利润水平。因此,当价格被当作竞争工具时,能够带来社会资源的节约和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于生产不同种商品的生产者而言,价格是调整生产规模和生产方向的信号。商品生产扩展至何种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品的价格走势,此外,价格机制所决定的不同商品的价格占比为社会资源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提供了选择。价格能够使资源配置达到合理状态。价格能调节供求关系,缓解供求分歧,并最终使供给与需求相等。当供给等于需求时,消费者的欲望得到了满足,生产者的资源也得到了充分利用。价格机制调整消费规模和消费结构。对消费者而言,价格是改变需求规模和消费结构的信号。一方面,价格水平的上升和下降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从而调节消费者的消费规模。另一方面,价格占比的转变会使消费者考虑产品的替代,放弃价格高的商品而去购买效用相同或相近而价格相对较低的商品,由此调节消费者的消费方向和消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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