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基本知识的5个问答
问:专利申请文件是什么?
答: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以及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简单而言,专利申请文件就是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提交的一种说明申请内容并请求获得特定范围的专利保护的技术文件,包含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3部分。
问:说明书是什么?
答:说明书是专利申请文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记载了专利申请的最详细的技术信息,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充分公开的说明书内容,能够了解与专利申请主题相关的技术内容。
问:说明书的作用是什么?
答:说明书作为申请人公开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文件,其作用能够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公开。说明书应清楚、完整地公开与申请人所请求专利保护的发明相关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足以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结合自身所掌握的技术知识,不但能够理解该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发明内容是什么,还能将其请求保护发明所涉及的技术方案具体实施出来,从而使得这份专利申请能够为社会做出相应的贡献。
第二,权利解释。说明书作为一份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和依据,在这份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后,特别是在发生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纠纷时,说明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附图所示的内容均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以便更为准确地明确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三,审查基础。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说明书是明确“公开换保护”的基础。说明书中记载的该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所能产生的有益效果及具体实施方式等各方面的详细信息,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能够授予专利权或者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合适的基础。
问:说明书的构成有什么?
答:说明书由文字部分和附图两部分构成。
关于文字部分,首先,说明书应该写明发明名称。顾名思义,发明名称就是反映专利申请涉及的发明主题的相关内容,并且应当与请求书中记载的名称相一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应当采用所属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术语,清楚、简要、全面地反映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题和类型,字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写在说明书首页正文部分的上方居中的位置。
其次,说明书的主题内容包含5个部分,即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内容、附图说明以及具体实施方式。
问:主题内容怎样撰写?
答:在技术领域部分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直接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在背景技术部分应当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尽可能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内容部分主要记载的内容为:申请人为何要做这项研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怎样做(采用的技术手段是什么)以及做得怎么样(达到怎样的有益效果)。
对于有说明书附图的专利申请,应当针对每一幅附图给出简要说明,让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了解每一幅图所显示的内容是什么,以有助于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保护的技术方案。
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应当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进行说明,并且在提及的部件后面注上附图标记,便于公众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电学发明审查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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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几种结果
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程序,就进入授权阶段。然而,并非所有的专利申请都能批准为专利。一般而言,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程序,可能有四种不同的结果:(1)主动撤回:在进行公布准备程序以前撤回的(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5个月开始进入准备程序;有提前公布请求的,初审合格后就进入准备程序),不再公布,同时给予保密。申请在公开前撤回,被视为该项申请自始不存在,假如在后申请存在,该在后申请成为唯一申请。(2)视撤:申请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在3年内提出实审)。如有正当理由,能够请求恢复权利。假如该项申请已经公开,对于发生在公开以前的在后申请,在先申请即已构成对在后申请的抵触,在后申请因此丧失新颖性,不能获得专利权。(3)驳回申请:能够在3个月内要求复审。(4)授权:授权后一些著录事项变更情况将不在专利证书上体现,但将记录在专利登记簿上,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